針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之「115年熱殺菌密閉容器包裝低酸性及酸化食品(罐頭食品)製造業稽查專案」結果,台灣森永製菓在此補充說明。
本公司並無逾期食品、逾期原料,亦無逾期食品混放之情形。
此次北投工廠受裁罰,係因原專門職業人員離職後正值人員遞補期間,於稽查當時未符合相關人員設置規定。
部分媒體報導同時提及其他受稽查業者涉及「逾期食品與未逾期食品混放」等情形,該項違規並非發生於台灣森永製菓。
目前相關人員配置已完成改善,我們也將持續檢視內部管理流程,依循相關法規,落實食品安全與品質管理。
感謝大家的關心與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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